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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201/2025-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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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發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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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9-30
一、制定背景
為了規范公墓價格管理,減輕群眾喪葬負擔,促進殯葬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及為進一步深化慶元殯葬改革,倡導移風易俗,保護青山綠水,促進慶元生態文明建設。結合實際制定了《慶元縣社會公墓二期(星古園)價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二、制定文件的依據
本《通知》主要根據:
1.《浙江省公墓管理》(2018年修正)
2.《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 規范公墓價格管理的通知》(浙價費〔2017〕60號)
3.《麗水市民政局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公墓服務收費項目的通知》(麗民〔2020〕36號)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慶元縣社會公墓二期(星古園)價格管理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
1.墓穴使用費:墓穴使用費:貼面單墓基準價1720元,龍鳳雙墓基準價3620元,龍鳳普通型套墓基準價6480元,山西黑碑C型藝術墓基準價15100元,雙龍頂豪華A型套墓基準價17900元,墓穴使用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最高上浮10%。
2.進(退)穴費200元、墓碑刻字服務費200元。
四、適用對象
慶元縣縣域范圍內居民。
五、注意事項
1.墓穴使用費標準中包括土地使用、墓穴建設費用、墓區基礎設施配套費用、公墓管理費用和預留維護經費。
2.公益墓區建設管理單位在制定墓穴使用費,要堅持公益非營利原則,實行專款專用,確保公墓規范正常運作。
3.公墓單位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在醒目位置做好價格公示,不得收取規定或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擅自設立或拆解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六、關鍵詞解釋
1、慶元縣社會公墓二期(星古園)墓穴使用費標準:根據浙價費〔2017〕60號文件規定,墓穴使用費及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延伸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2、墓穴使用費標準:根據浙價費〔2017〕60號文件有關規定。
3、公墓單位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根據麗民〔2020〕36號文件規定。
七、新舊政策差異
無
八、政策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
解讀機關(解讀人、咨詢方式)
慶元縣發改局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監測科
聯系人:姚安可
聯系電話:605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