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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658578/2025-6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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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慶元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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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8-12
一、出臺背景及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4〕7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通知》(浙財預〔2024〕15號)及《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落實財政部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助推基層治理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財函2024〕148號)要求,結合鄉鎮(街道)公共服務職責事項,在浙江省2025年指導性目錄基礎上,首次提出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
二、主要內容
(一)一級目錄。《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一級目錄分為2類,分別為:公共服務、政府履職輔助性服務。
(二)二級目錄。《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二級目錄分為27項,包括公共安全服務、就業公共服務、社會保障服務等。
(三)三級目錄。《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三級目錄分為129項,包括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服務、就業創業培訓服務、城鄉居民公共衛生教育服務等。
(四)負面清單。《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的負面清單分為5類,分別為:政府直接履職事項,貨物、工程,融資行為,人員招、聘用,其他負面事項。
三、適用對象
慶元縣16個鄉鎮人民政府及3個街道辦事處。
四、關鍵詞解釋
政府購買服務:各級國家機關包括鄉鎮(街道),按照機構改革“三定”方案將屬于自身職責范圍(非直接履職要求),而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有財政預算資金安排,按照一定程序,支付一定費用交由市場化主體承擔的行為。
五、注意事項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落實財政部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助推基層治理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財函2024〕148號)關于“一、二級目錄設置應不超出財綜〔2020〕57號文件一、二級目錄范圍,三級目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的規定,慶元縣鄉鎮(街道)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5年度)在一、二級目錄框架下,根據鄉鎮(街道)政府購買服務實際情況調整三級目錄。
六、實施時間
本目錄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和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慶元縣財政局
解讀人:柳盧軍
聯系方式:0578-60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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